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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玻利维亚的投资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1、法律保障
1992年中国和玻利维亚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玻利维亚共和国政府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规定了投资、投资者、收益的定义,保障缔约国一方投资者在另一方领土内投资和与投资有关活动应受到公正公平待遇和保护等。
2、平等与限制政策
2014年投资法保证本国和外国公司平等待遇,但公共投资优先于私人投资,政府决定向私人投资开放的部门,外国投资在涉及国家安全事务上受限,外国和国内私人实体有建立和拥有企业及从事盈利活动的权利,但投资需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另外,在距玻利维亚边境50公里的“边境安全区”,外国实体一般不得购置财产。
3、行业优惠政策
• 农业领域:继续实施农业设备进口零关税政策,支持农业部门引入先进的技术与设备,提高生产力。
• 新能源领域:免征生物柴油生产设备进口关税,进一步促进能源结构的转型与产业升级。
• 外资回流激励:企业如果将利润的75%、50%、25%再投资于玻利维亚,将分别获得75%、50%和10%的税收减免。
4、税收政策
增值税标准税率为13%,但因增值税须计入销售价格,实际税率为14.94%,出口实行零税率,还规定了一些增值税免税项目,如外交人员进口货物、价值1000美元以下的“善意”进口商品等。
二、玻利维亚的投资政策对中国企业的影响如下:
1、积极影响
• 法律保障与资本汇出便利:中玻两国签有《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且《投资促进法》保障外国投资者资本自由汇出的权利,中国企业在玻投资的合法权益有一定法律基础,利润等资金汇出较为顺畅。
• 特定行业投资机遇:玻利维亚对矿产、油气、能源等领域的投资有特殊激励政策,与中国企业在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优势和需求相契合,如在锂矿等资源开发上有合作空间。
• 投资形式多样选择:根据《投资促进法》,投资可通过商业公司、国营公司、国家控股的公私合营公司、合同或其他联合投资机制等多种形式进行,中国企业能根据自身情况和项目需求灵活选择投资方式。
• 双边关系推动:中玻自1985年建交后关系良好,2018年建立战略伙伴关系,良好的政治关系为中国企业在玻投资营造了有利的环境,有助于项目的推进和实施。
2、消极影响
• 投资优先性劣势:《玻利维亚宪法》规定国内主体投资优先于外商投资,在同等条件下,玻利维亚本土投资者的投资提案优先于外国投资者,中国企业在一些项目竞争中可能处于劣势。
• 投资争端解决受限:玻利维亚政府于2007年退出了《关于解决国家与其他国家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无权管辖与玻利维亚境内投资有关的争端,中国企业遇到投资争端时解决途径相对有限。
• 部分行业限制与监管严格:在涉及国家安全事务等方面外国投资受限,在距玻利维亚边境50公里的“边境安全区”,外国实体一般不得购置财产,且外商投资须遵守玻利维亚的转移定价等多方面规定,合规成本和难度可能增加。
三、玻利维亚的投资环境具有以下优势:
1. 资源丰富:是全球锂储量最大的国家,锂储量约为2100万吨,占全球总储量的近20%。也是南美第二大天然气生产国,天然气储量约为1.73万亿立方米。此外,锑储量为350万吨,居世界第二;锡储量110万吨,居世界第三。林业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53%,木材蓄积量约65亿立方米,红檀香全球占比80%。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约为1.8亿千瓦,风能和太阳能资源也具备良好的开发潜力。
2. 成本较低:劳动力价格偏低,平均月工资为350美元,低于南美洲平均水平,有利于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3. 政策支持:政府把提高工业化水平作为战略目标,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对投资制造业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土地优惠等。《投资促进法》为国内及外来投资营造了相对稳定和可预期的投资司法框架。
4. 市场潜力大:是南方共同市场、安第斯共同体等组织成员国,可成为连接大西洋和太平洋的出口走廊,便于企业拓展周边市场。近年来经济增长较快,增速高于地区平均水平,随着经济发展,国内消费市场也有一定的增长潜力。
5. 双边关系良好:1985年中玻建交后,两国政治互信不断增强,2018年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并签署“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中国是玻利维亚最大的贸易伙伴、融资来源国和承包工程参与方,良好的双边关系为投资提供了有利条件。
6. 旅游资源独特:拥有的的喀喀湖、印加帝国古城蒂亚瓦纳科等丰富的旅游资源,还有7处联合国世界遗产,旅游业发展潜力大,可为旅游相关产业投资带来机会。